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记者获悉,近日,江西多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为:
南昌
近日,南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陈奕蒙、副书记梁厚生一行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这表明,陈奕蒙已履新南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此前,南昌市委组织部发布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陈奕蒙,男,汉族,年7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西湖区委副书记,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此外,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注意到,万利平已履新南昌市文广新旅局党组书记。
抚州
经抚州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刘志华同志为抚州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龚冬根同志为抚州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钢同志为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火生同志为抚州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曾无非同志为抚州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万昌同志为抚州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毛建平同志为抚州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金超同志为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帅歌柳同志的抚州市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汉华同志的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夏小青同志的抚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蔡晓东同志的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彭晓建同志的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邹华同志的抚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夏亚非同志的抚州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一平同志的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军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吴剑秋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主任职务;
尧刚同志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云峰同志的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上述有关企业人员任免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
吉安
吉安市政府任命:
张孟敢为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
尹嵘峰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吉妹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敏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曾效悟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袁光耀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筱松的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鉴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命:
戴智堂为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
饶星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匡文春为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曾永健为市中央苏区振兴(吉泰走廊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上饶
上饶市政府任命:
张卫华同志为上饶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从年6月起算。
赣州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黄法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新余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谢平生同志任新余市审计局副局长;
潘小诚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敏敏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余市委员会会长;
张浪平同志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按正县级干部管理;
黄屹东同志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新余市露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按正县级干部管理;
胡冰模同志任新余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徐巧云同志任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忠平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陈小花同志任新余市档案馆副馆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朱勇军、黄铁梅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郭光明同志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新余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小芳同志任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邓勇刚同志任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刘建华同志任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局长,免去其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职务;
张海珠同志任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免去其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局长职务;
廖见兵同志任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局长;
温小容同志任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爱红同志任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新余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新平同志任新余市露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免去其新余市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利生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李黎明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余市委员会副会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黎兰芳医院副院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张四根同志任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胡洪光同志任新余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郭荣兵同志任新余市公路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周海勇同志任新余市露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张涛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县级),免去其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部部长职务;
刘进法同志任新余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年9月至年9月);
免去:
傅强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甘向民同志的新余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李继勇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肖亮同志的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余接华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志红同志的新余市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刘群同志的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陈卓同志的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严福刚同志的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友保同志的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熊国宝同志的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简志忠同志的新余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邓柯同志的新余市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万辉同志的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