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水利部门以“河长制”为抓手,在相关部门配合下于近期重拳出击,对全市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开展了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去年排查出的个“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今年新排查出的40个问题也已大部分整治完毕,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治之中。
为确保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有序推进,全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河湖清“四乱”领导小组,各地总河长签发了清“四乱”令。各级水利、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通过与属地乡镇强化协作、联合执法,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涉及河流保护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水域空间管控,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非法采砂、河库堤岸违建、乱排乱倒等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采取实地调查和无人机航拍相结合的方式,在规定的流域面积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摸底调查范围基础上,将其他河湖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全面准确掌握问题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线索,将群众信访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河湖违法违规问题纳入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按照“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销号”的原则,各地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历史成因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甄别分类,并按照堵疏结合原则,对涉河违法行为分别处置,特别是一些因政策变化而形成的特定时期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照清理整治标准,逐项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及整治时限,严格处置,坚决整治到位。经过整治,全市河段水质和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黄凯吴芳婷记者张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