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号)和省就业办《关于做好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等工作的通知》(赣教就办字〔〕6号)精神,现将赣州籍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及档案转递注意事项予以明确。
一、若学籍档案由学校转至我市(区、县)单位、人才服务机构或交由学生本人
1、省内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身份证到我办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或通过快递方式办理改派手续(详见赣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