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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
关于法治教育及法学智库建设的
合作协议
11月2日,我校与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治教育及法学智库建设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顺利举行。我校*委副书记、校长叶青,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书记、院长傅伟刚出席会议并讲话,校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虞浔主持签约仪式。
仪式上,我校*委常委、副校长周立志与赣州中院*组*组成员、副院长黄忠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叶青和傅伟刚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司法实务人才教育培养、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法学智库人才协作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建。
叶青代表学校对傅伟刚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也高度赞扬了赣州法院在我国基层司法实践中取得的成绩。他表示,我校作为教学研究型高校,在教学以及培养法治人才的过程中,应当把优秀的实践资源转化为课堂教学的资源来培养学生,打破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壁垒。与赣州中院的合作协议的开展不仅可以为我校师生的理论研究提供支持,还可以为赣州市中院的司法实务提供智库支持,实现双方共赢,共同进步。希望在双方抓住战略期,共同努力,实现有效联动,团结共赢,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和司法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傅伟刚介绍了赣州市中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并表达了对华政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他表示,与华政合作共建有利于实现基层法院的审判实践资源与高等院校的法学理论的对接,希望通过华政的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司法审判水平和审判工作效率。
会上,叶青与傅伟刚分别为双方互聘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双方并就人才培养、学生实践、课题调研等相关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我校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委书记欧亚,副院长潘小军,副院长陈越峰,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姚明斌、副教授赵文、副教授方斯远,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刘钦海,南康区人民法院*组书记、院长温金来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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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仲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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