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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红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告
赣州红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安远县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唐萍等人的申请,于年3月16日受理赣州红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公司”)破产预重整一案。年4月2日经公开竞选,指定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担任红山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你(或你单位)应在年5月11日前,向红山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以及是否具有优先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