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石城县县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41名工作人员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类别和方式方法
本次县直单位公开选调4类岗位,具体如下:
(一)选调公务员16人
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等11个县直单位公开选调政治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的年轻公务员16人。
1.选调对象:县内外公务员或符合交流进机关的参公人员(含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
2.资格条件:统一设置为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3.方式方法: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少于选调岗位名额,正常开考,按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择优录取。考试采取笔试50%+面试50%的方式。职位进行打包捆绑,选岗由考生按综合排名和选调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二)选调参公人员4人
县行管委、县水保局、县计生协会等3个参公单位公开选调政治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的年轻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相关提示:因事业单位改革正在推进,如因改革参公单位单位性质发生变化,个人身份须相应转换,望广大考生周知。
1.选调对象:县内外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
2.资格条件:统一设置为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3.方式方法: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少于选调岗位名额,正常开考,按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择优录取。考试采取笔试50%+面试50%的方式。职位进行打包捆绑,选岗由考生按综合排名和选调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三)选调驻村第一书记11人
县委编办、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商联、县妇联、县供销社、县果茶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中小企业局等11个县直单位公开选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的*员干部11人。
相关提示:因事业单位改革正在推进,如因改革参公单位单位性质发生变化,个人身份须相应转换,望广大考生周知。
1.选调对象:行政单位选调对象为县内外公务员或符合交流进机关的参公人员(含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参公单位选调对象为县内外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县内外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2.资格条件:统一设置为专业和学历不限、45周岁及以下、中共*员。
3.方式方法: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少于选调岗位名额,正常开考,按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择优录取。考试采取笔试50%+面试50%的方式。职位进行打包捆绑,选岗由考生按综合排名和选调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四)面向县教育系统定向选调10人
县委组织部老干部活动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报道组、县政府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县人社局社保局、县财政局会计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县文广新旅局文化馆、县广电新闻中心等10个事业单位面向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10人。
1.选调对象:县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2.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单独设置(详见附表)。
3.方式方法: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少于选调岗位名额,正常开考,按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择优录取。考试采取笔试50%+面试50%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报考对象必须是县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人员,近年来通过选调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在该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机关(单位)*委(*组)同意后,方可报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但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岗位要求任职年限、年龄计算截止到年9月30日。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9月30日前在石城县*务公开网、县政府网站、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