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公告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缔造的,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
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由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五大队两部分组成,是由原江西省公安消防部队和原武警森林部队机动支队五大队转制成立的全新队伍。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设在南昌市,各设区市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设消防救援大队,大队下设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五大队驻守在南昌市,下设两个中队。
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人于危难的队伍,是一支正气浩荡、英雄辈出的队伍,在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努力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热忱欢迎有志于消防救援事业的广大热血青年加入我省消防救援队伍!
一、招录计划和方向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我省本批次招录男性消防员人(其中退役士兵人、社会青年人)。其中,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人(代招),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五大队52人。
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系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常住人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出生时间为年10月11日至年10月10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特殊专业人才(见附件)年龄放宽至28周岁(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以教育部门学历备案登记为准);
6.身体、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对象分为社会青年和退役士兵,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主要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消防员招录条件:
1.有纹身的;
2.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3.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首批招录公示录用后未报到、入队后主动退出或被组织辞退的;
5.教育部门不认可本人提供的学历信息的;
6.其他违反招录工作有关规定或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
三、招录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年9月10日23时至10月10日18时。分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两类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条件的招录对象(详见附件2),须于9月25日前向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
招录对象须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