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有秩序
非法信访不可取
近日
于都有人因采取非法方式进行“维权”
被于都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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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日前,于都警方依法处理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对7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经查,于都某楼盘部分购房业主,因对楼盘开发商不满,于年6月25日,聚集到县政府门口打横幅、喊口号,严重扰乱了政府机关正常秩序与公共秩序,并造成附近路段交通堵塞。在公安民警到达现场依法进行处置时,肖某、孙某、林某等人不听从现场执勤民警指挥,经民警再三警告、教育,仍拒不离开现场,严重影响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肖某、孙某、林某等7名违法行为人被于都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理性信访依法维权
是我们每个公民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如果无视法律采取非法方式维权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什么是非法信访?
非法信访,是指信访人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的集访、闹访、缠访、越级信访。
越级信访
信访人不按法定程序
不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的
《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
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缠访闹访
采取堵门、拉横幅等方式进行非法信访
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
《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和第四条中规定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以威胁人身安全、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诬告陷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制造社会影响、采取极端闹访行为、持续缠访闹访等威胁、要挟手段,敲诈勒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以敲诈勒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以侮辱、诽谤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侮辱、诽谤情节严重,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的规定,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外,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同时告知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聚众集访
群众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
煽动他人聚众集访的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那么正确的信访方式有哪些呢?信访那些事
我国《信访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信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01信访人可以通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公布的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提出投诉请求、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等相关事项;
02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03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由此可以看出,信访人可通过以上三种途径表达信访请求,进而实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
这样信访才合法
上访,是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也是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国家的表达形式。可以说,上访是完全不违法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合理表达老百姓诉求的方式。警方在此呼吁
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同恶意扰乱社会秩序、信访秩序的
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对各种不法活动
不参与、不围观、不支持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制止违法行为
共同维护平安于都良好的社会秩序!
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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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是缘,相逢是歌。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