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中心研究决定,现将年年度结转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1、各办事处于年6月30日至7月6日暂停办理所有对外业务,7月7日恢复办理。
2、各办事处必须在7月5日之前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财务录机工作。
3、各办事处做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录机后,只需要进行数据平衡效验,不要进行月结。录机工作完成后,电话联系伟奥工作人员,由市中心统一进行年度结息后,再通知各办事处做好月结工作。
4、各办事处财务人员必须在7月7日上午下班之前提取结息凭证,由市中心统一进行年度结转工作。
5、请各办事处将该通知在办公场所张贴,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