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制定有效措施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明确“一个标准”,确定重点单位名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从企业特种设备数量、工艺、风险、危害性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全市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名录进行了明确,实行一年一调动态管理。
建立“两项制度”,落实监管工作责任。一是分片包县制度。由市局特种设备监察科人员每人对口联系四个县,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局开展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二是挂点联系制度。县(市、区)局实行“四个一”挂点联系制度,即每个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由1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1名业务骨干、1名属地分局人员、1名技术专家挂点联系,落实好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帮扶指导责任。
做到“三个强化”,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一是强化监管力度。市局从全市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名录中按30%比例列入市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检查至少达到2次,并做到均衡监管;县(市、区)局结合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对重点使用单位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做到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覆盖率达到%。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建立由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每名专家至少挂点1家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对挂点单位开展一次培训、帮助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指导一次应急演练,帮助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行智慧监管,加强信息化管理,运用好江西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查询、分析、对比等功能,查找重点安全隐患,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市局每年通过举办监察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班,采取分场景、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监察人员参训率,提升基层监察人员监管水平。各县(市、区)局督促指导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开展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安全防范水平。(通讯员肖方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