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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18 16:25:00

18岁女子吴某某未婚先孕,在厕所产下男婴后,因害怕被人发现,将孩子从楼上扔下,导致新生的生命死亡!年8月6日,南康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该起案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简介

年被告人吴某某与同乡田某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后吴某某发现自己怀孕,因男友与其已断绝往来,吴某某不敢将怀孕之事告诉其他人,也没有钱做手术,遂一直没有打掉腹中胎儿。年2月27日21时左右,吴某某与朋友高某、舒某等人在赣州市南康区某KTV包厢唱歌,晚上22时左右,吴某某因腹痛进入包厢内卫生间,后在卫生间马桶内产下一活体男婴。

因有人在外面敲门,吴某某担心其未婚生子的情况被人发现,遂将该男婴抱到卫生间的窗户处往外扔下,该男婴掉落在户外某阳台。次日早上该男婴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经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男婴为足月活产儿,符合高坠合并重度羊水吸入死亡。经赣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吴某某系该男婴的生物学母亲。

年2月28日,被告人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审理认为

被告人吴某某故意将自己刚出生的婴孩从三楼窗户扔下,导致婴儿高坠合并重度羊水吸入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当庭认罪,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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