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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餐饮浪费赣州开出首张罚单人民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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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目前全社会掀起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餐桌新风,敬畏每一粒粮食是美德,也是底线要求,近日赣州市开出首张餐饮浪费罚单用法律向浪费粮食说“不”

5月14日,赣州市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一餐饮店违反《反食品浪费法》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赣州市开出的首张餐饮浪费罚单。

自年4月29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惩处“舌尖上的浪费”有法可依。

5月14日,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县城一餐饮店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一个垃圾桶内存在没有过期的食品。经了解,该餐饮店负责人未及时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而且餐后剩余食品被直接倒入垃圾桶。同时,该餐饮店没有张贴任何反餐饮浪费的相关宣传品或标识。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据此,该局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该餐饮店“警告”处罚,责令整改,并对餐饮店负责人进行反食品浪费教育。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赣州在行动

年9月,赣州市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大力整治“舌尖上的浪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主题,结合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形成文明用餐、杜绝浪费新风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采购环节的管控,科学制定食谱、做好餐食搭配,按用餐人数采购、配餐。不断改进用餐方式,实行自助用餐或供应小份菜、半份菜。建立监督员或志愿者队伍,加强用餐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公务接待中的浪费行为,根据接待人数和接待条件,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菜品,控制数量和份量,确保不浪费。严肃公务接待纪律,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止公务接待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务接待中的餐饮浪费现象。

通知要求,餐饮、旅游、消费者等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引导作用,组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定行业公约。各餐饮单位要从食材采购、原料储备、烹任制作等源头抓起,切实避免食材浪费;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提倡推广自助餐、单人餐盘餐盒,并根据顾客要求提供拼盘菜、小份菜、半份菜等服务。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从简、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教育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不大操大办。结合乡风文明行动,把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理性消费理念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倡导剩餐打包、光盘离席。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加强监管,制定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的具体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要通过有奖举报、跟踪报道、通报曝光等方式,鼓励新闻媒体、市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加强舆论监督,推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用餐方式和勤俭节约好习惯。

本文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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