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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GC赣州蓉江新区新路小学等6个项目室外照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蓉招字[]第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蓉江新区新路小学等6个项目室外照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蓉经发字[号、赣蓉经发字[]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赣州蓉江新区新路小学等6个项目室外照明工程。主要设计、施工内容有:高坑小学、金色春城幼儿园、新路完中、新路小学及幼儿园、3号、4号办公楼室外建筑泛光照明和景观照明(含操场照明)、智能化施工整合等,工程总投资约万元。
2.2招标范围:赣州蓉江新区新路小学等6个项目室外照明工程,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项目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培训招标人操作等后续服务工作(含监控、广播、电子围墙、电子巡更等电子智能化整合共杆设计)。
项目施工内容: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从材料(设备)采购、制作直至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常使用(含保修期)的全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含电子智能化整合部分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1)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一家为施工方、一家为设计方),牵头方为施工方。
3.3.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所拟派的人员,只能承担对应的设计或施工工作,否则投标均无效。
3.3.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
3.4投标人员资格要求/p>
a、设计人员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气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一级照明设计师证书。
b、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要求/p>
①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②施工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以上要求人员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来(年10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亮化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限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需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施工类似业绩的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5、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
说明:类似业绩以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方式承接的业绩均认定为具有设计和施工业绩。
3.6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
3.6.1设计单位: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及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所有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1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的信息均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
3.6.2施工单位:省外进赣的施工单位及拟派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拟派投标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1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管理人员的信息均应在“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
3.7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