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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森林消防员招44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我县综合救援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的人数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4名队员,均要求男性。
(一)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新队员29名。要求年以后退伍,经统一招聘考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面向社会招聘新队员15名(其中随队文书2名,一线队员13名)。经统一招聘考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9月,通过文件、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9月20日—9月26日。
2.报名地点:兴国县政府大院门卫室。
3.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测试科目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理论笔试和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1、理论笔试:森林防灭火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随队文书测试公文写作、办公软件操作和图片视频剪辑)占20分。
2、体能测试:米徒步跑、引体向上占80分(评分办法参照《赣州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3、成绩计算: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
(四)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3天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2、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退回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3、聘用人员工作到年满45周岁时一律退回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待遇
1、工作时间:所有队员实准军事化管理,统一安排食宿。非重点防火期保证80%人员在岗,实行轮休。重点防火期按要求全员在岗备勤,视情况安排轮休。
2、工作地点:县城、东村乡、城岗镇、永丰乡等乡镇。
3、待遇保障:受聘人员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标准计发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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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劳动就业局招1人公告
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现招募1名青年见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1人。
二、招募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三、工资待遇
按月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元(含中餐补助),周末双休。
四、见习期限
12个月,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等材料,于年10月20日前到赣州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九楼市就业局秘书科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