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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赣州市全面建成政务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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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5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5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日前,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

资料图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主要目标

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工作,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三个全覆盖”,即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被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

↓↓↓

厘清政务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根据法定职责和权责清单,基于国家、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完整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实现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逐项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受理单位、办理渠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评价渠道等要素,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规范政务服务要求

完善现场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要合理设置服务标识和办事窗口,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文印、传真等配套服务免费,邮寄服务需要收费的要合理设定并公开收费标准。完善网上服务规范,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健全网上预约、申报、审批服务等流程,提供网上咨询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流程清晰、操作便捷、沟通顺畅。压减政务服务办理时限,区分不同种类服务,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完善人员管理规范,做到业务熟练、服务周到、文明礼貌、仪容整洁。

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统一规范对接省“好差评”系统,建立“好差评”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连通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实现“好差评”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组织推进政务服务系统、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点和自助服务终端的改造,在江西政务服务网赣州分厅、赣服通赣州分厅设置“好差评”功能,确保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的任何办理环节进行在线评价。

畅通评价渠道

1.现场服务“一次一评”。政务服务机构要在服务窗口设置评价器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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