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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王阳明同志荣获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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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赣州市文明办发布了《年第三期赣州好人榜》,共32位身边好人上榜,其中龙南县医疗保障局王阳明同志荣获“敬业奉献类”好人。

王阳明(右一)同志在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稽核检查工作

王阳明,年11月出生,中共*员,现任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20多年以来,王阳明没有豪言壮语,始终如一立足于平凡的工作岗位,为医保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他是默默奉献的“耕耘者”,在业务上讲求精,在服务中讲真情,在工作中讲实效。他又是敢于动真碰硬的“亮剑者”,自觉肩负起医疗保障“监管人”“把关人”的职责,坚决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为*和人民挽回数百万元损失,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医疗安全。他也是真心柔情服务的“为民者”,为民办事,他从不打折扣,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一致好评。

编辑:李盼、潘香花

审核:赖雨晴

医保政策小贴士

(下拉可看)

新生儿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知识问答

跨省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办理流程

打击欺诈骗保有关知识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

Qp>新生儿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p>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凭户口簿到县医保局经办大厅(龙翔大道赣州南部劳动力市场一楼)办理参保缴费,参保后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遇。超过6个月未参保缴费的,当年不再受理参保请求,来年参保时还需补缴应缴未缴医保费用,且不享受欠缴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知识问答

(政策-)

Qp>医保可报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哪些?

Ap>Ⅰ类慢性病8种,分别是: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

Ⅱ类慢性病22种,分别是:精神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结核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梗塞、搭桥术、支架植入术后)、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慢性房颤、心肌病(原发性)、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肝硬化、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癫痫、重症肌无力、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痛风、股骨头坏死、艾滋病。

Qp>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审批?

A: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院、医院、龙医院填写《慢性病申请审批表》,经治医师签字、医院盖章→将审批表、慢性病佐证材料、社保卡(医保卡)、身医院指定窗口→每月的5日、15日、25日(节假日顺延)由医院统一交至县医保局组织专家审批。

Q:

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A:

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审批后,自审批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Q:

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标准是多少?

A:

经审批后的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报账起付线为0元;报账比例为慢性病目录内可报费用的60%(城乡贫困人口为90%);补偿封顶线为1类慢性病10万元/年(与住院补偿合并计算),Ⅱ类慢性病元/年。

Q:

门诊医院就诊可报?

A:

参保人员经慢性病审批后,到赣州医院就医,均可凭社保卡(医保卡)医院直接刷卡报账(县外的需按规定办理转诊)。参保人员到市外医疗机构慢性病治疗的,均不予报账。

跨省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政策-)

Q:

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

A: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Q:

符合哪些条件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A:

1.参保人员已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Q:

到哪里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A:

参保人员到其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如:龙南参保人员到龙南县医保局即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Q:

龙南县如何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A:

1.异地转诊人员:

持本人社保卡(医保卡)医院、医院、龙医院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原件至龙南县医保局填写《江西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Q:

持有社会保障卡是否可以实现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全国漫游”?

A:

异地就医“全国漫游”是一种误解。目前异地就医仍然需要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处就医地,通过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申请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再通过人社部异地就医平台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Q:

办理了异地安置就医备案后是否可以在药店购药、医院门诊时进行刷卡直接结算?

A: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暂时只支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今后将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就医地门诊和定点药店购药的直接结算。

Q:

办理了异地就医安置备案手续后在原参保地还能否刷卡直接结算?

A:

办理了异地就医安置备案登记手续满一年后,在原参保地不能进行刷卡直接结算了。如需回参保地刷卡直接结算,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等原件至参保地医保局办理冲销手续即可。

Q:

怎样查询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A:

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si..gov.cn)进行查询。网站上的数据会随着定点医疗机构的增减动态更新。

转诊转院办理流程

(政策-)

Q: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诊转院?

A:

一、参保人员转县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院、中医院、医院填写《赣州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经治医师签字、医院盖章后,凭社保卡(医保卡)医院导诊台登记备案,出院时直接刷卡报账。[城乡贫困人口直接刷卡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第一、二道医疗保障线),城乡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第三、四道医疗保障线)回医保局窗口办理)]。

二、参保人员转县医院住院的,医院、中医院、医院填写《赣州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经治医师签字、医院盖章,出医院报账。

打击欺诈骗保有关知识

(政策-、)

Q:

为什么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A: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保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发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Q: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A: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案例回放:

XX市XX医院以“免费”为幌子接送健康老人住院,病人是演的,病床是空的,病历是假的,以此骗取医保基金。以为“天上掉馅饼”,最终锒铛入狱。

XX县XX卫生院联合不法分子聚敛医保卡,虚构诊断,虚开药品,虚假备案,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

Q: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A: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案例回放:

XX连锁药店,为消费者购买米、面、油及保健品提供医保刷卡结算服务,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Q:

涉及参保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A: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案例回放:

参保人XXX从药贩子手中购买住院假发票并返回参保地报销,以诈骗罪依法处置。

Q: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A: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Q:

举报欺诈骗保有奖励,奖励资金有多少呢?

A:

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数额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Q:

领取举报奖励资金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A:

只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

2.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

3.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也将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Q:

举报欺诈骗保有哪些方式呢?

A:

1.电话举报。拨打龙南县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

2.信件举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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