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这10种ldquo项目rdquo [复制链接]

1#

近年来

打着“无本生利”“分享经济”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

很多人在不懂投资

不追问平台是否合法

一心只想赚钱的心态下

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最终落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陷阱……

办案民警发现

投资人的心态具有普遍性

他们有的对投资项目根本一无所知

有的被高利诱惑失去理智

有的仅仅因为周围人都参与了而盲目跟风

但也有人尽管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骗局

仍抱着“赚一把就出来”的侥幸心理

最终好比: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新特征

通过梳理近年我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警方发现以下三个新特征比较明显:

▽▽▽

(一)“以高额消费返利为幌子”。近几年,“消费返利”、“云返汽车、手机”等相继爆发,涉案企业以高额返利或回报为诱饵,按层级发展会员、代理商、加盟商加入,收取巨额佣金,获取非法利益;一些会员、加盟商、代理商受高额返利诱惑,投入大量资金,虚构商品交易,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从中牟利。

(二)“以养生保健为幌子”。以“免费听讲座”、“免费试用产品”和“免费诊疗”是养生行业惯用的营销手段,虽然这些免费的“馅饼”有利老人养生保健的需求,但是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免费的馅饼骗取老人的信任和钱财,使受害人蒙受经济损失。

(三)“以养老服务为幌子”。该类型也是近来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隐患的行业,由于这类企业一般投资大,投资期限长,收益期限长,短期内无法回笼资金,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警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六大障眼法”

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识别骗局

公安机关梳理了相关的经典案例

为您揭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六大障眼法”

▽▽▽

1、编造虚假项目

据公安机关统计,设局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2、谎称创业创新

在近年破获的案件中,很多都是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互助等旗号,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幌子,吸引投资人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

3、承诺高额回报

暴利诱惑,是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为了吸引公众,设局人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4、虚假宣传造势

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