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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西安市教育局权威发布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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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5日)14点30分,为了平稳做好今年西安市中小学的招生入学工作,西安市教育局在西安市政府召开“西安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通气会”。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

4月26日,西安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两项政策文件已向社会全文发布。今天(5月5日),西安市教育局就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两项政策有关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年西安市招生入学政策的基本思路

一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严格对照、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西安市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这2项文件,确保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与中省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稳”体现在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在入学年龄、入学方式、民办“小升初”继续坚持和完善“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随机派位和面谈的比例保持4:6等方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主要体现在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二、义务教育入学的8项变化

小学入学年龄。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延缓入学和休学的办理程序。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方式。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按照户籍所在区县的招生入学工作细则要求,进行网上登记。

4.各区县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公布时间。由去年的5月22日,提前到5月10日,其他相关工作也相应提前,整个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7月2日全面结束。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高新区托管的原雁塔区、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不享受随迁子女政策。

6.解决好下列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是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二是妥善安排好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三是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参照《西安市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7.民办小学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时间登记,在区县教育局指导下做好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范围为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

8.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各区县(开发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青少年体育学校、艺术学校等学校招生要纳入所在县(区)统一管理。

三、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政策的4项变化

1.落实中省文件中“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要求,坚持和优化我市“电脑随机派位(40%)+面谈(60%)”的民办学校招生方式。今年将面谈方式由“统一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改为“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根据实际探索小组活动方式”。小组活动方式也要按照五个监督和五个随机要求,由学校提出方案,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招生入学工作时间节点。民办学校招生要坚持与公办学校同步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5月10日公布招生计划;

5月20日—5月31日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

6月3日电脑随机派位;

6月15日—6月19日面谈;

6月24日至27日补录;

7月2日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民办小升初工作全部结束。

3.严格按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4.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50号)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区县教育部门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

5月6日,根据《西安市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区县将公布民办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5月10日,各区县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将向社会公布。

年初中学业考试与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几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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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年级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西安市首次实施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笔试科目和实验操作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生物学和地理,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今年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不计入录取总分。

2.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落实省教育厅要求,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按照职普比不低于4:6的要求,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情况,以及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跨市招生计划等,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从年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控制在50人,为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

3.严格定向招生政策。落实省教育厅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含“名校+”教育联合体中“+校”)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优质普通高中的学生比例。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各区县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优化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每个考生可在城六区内选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每个考生在城六区内须选报3所省级标准化高中或普通高中志愿。

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5.加强组织管理。按照省教育厅政策要求,西咸新区招生工作继续由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西咸新区要加快教育资源布局建设,建立教育考试机构,建设标准化考场等有关工作,积极主动协助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做好过渡期内的考试招生,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到年完成过渡。

高新区教育局所辖区域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由高新区、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周至县共同组织实施,高新区承担主体责任,其他区县承担相关责任,实施办法参照国际港务区和灞桥区实施办法执行。其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和周至县进行,高新区教育局参与组织。

6.优化录取程序。一是增加第二次征集志愿。在录取过程中,第二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二是明确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目前,西安市已完成初中学业考试报名、体育考试等工作,九年级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人数为人。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为人。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正在进行,小语种考试、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等工作稳步推进。

“名校+”实施近一年效果咋样?

截至目前,共组建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个,区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个。市区两级“名校+”教育联合体共覆盖学生50.1万人,教育联合体内交流教师人,管理层交流人。教育联合体的组建,激发了“+校”的办学活力,极大提升了“+校”的办学理念、师资力量、师生面貌、教科研水平,促进了“+校”的快速发展。

“名校+”工程取得的成效

“+校”生源结构和数量明显改观

群众选择上家门口的“+校”意愿增强,缓解了“择校热”、“大班额”,促进了“+校”的快速发展。例如,“+校”回民中学的在校生人数由60余人增加至人;“+校”大学南路小学分校在校生人数由余人增加至余人。

“名校+”工程社会反响

根据华商报最近的一项“+校”家长满意度调查,位“+校”家长参与了调查,其中89.23%的家长认为子女所在的“+校”办学条件有不同程度的改善,93.31%的家长对子女所在“+校”的办学环境表示满意,88.78%的家长认可“名校+”工程的实施对其子女所在“+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作用。

年“名校+”要做些啥?

深化市校合作,扩大“名校+”办学模式。

年12月,市政府与陕西师范大学签署了《西安市人民政府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陕西师范大学将在深化西安教育改革、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科技研究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各个领域,与西安市政府开展深度合作。年市教育局将全面落实合作协议内容,深度挖掘利用陕师大的优质教育资源,助力“名校+”工程向纵深发展。目前,经各区县开发区摸底统计,市区薄弱学校共计所,市教育局将针对摸底情况,制定差异化帮扶方案,分类别、分批次帮扶改造提升。

强化考核激励,提升“名校+”工程工作实效

“名校+”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已列入我市全年的重点工作。为确保“名校+”工作更加富有成效的深入推进,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名校+”工程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校”发展、提升效果、家长的满意度提升为考核评价重点,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文化建设、生源建设及硬件设施提升”等方面设置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对全市“名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名校+”工程的体制机制障碍

当前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不能完全适应“名校+”工程,且教师校长薪酬待遇与“名校+”改革不能完全匹配。年,市教育局将针对前述问题,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寻求突破,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名校”补充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将部分公办“名校”和“+校”列入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实施编制备案制,建立更灵活的用人机制。在教师薪酬方面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适当增加“名校”校长和双校任职干部的工资待遇,提高到“+校”工作名师的绩效工资和补贴标准,调动“名校”优秀教师到“+校”任教的积极性。

陕视新闻记者:单琳

陕视新闻新媒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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