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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加快推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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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精准防控全面恢复

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4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7号),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推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集中精力巡查外来人员,重点加强对未返回住户管理,张贴告知书,每日巡查,住户返回后做到第一时间纳入管理。

二、全面恢复餐饮业经营。全面开放包厢用餐,大堂用餐不拥挤,大型宴会暂缓。

三、全面恢复生活服务业。除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游泳池、瑜伽馆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外,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它服务类经营场所恢复正常营业。放开摊贩每日经营。

四、加强重点人员防控。重点加强对来自湖北、国(境)外进入(返回)赣州的人员和治愈的确诊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管控。

五、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加强拘留所、看守所、戒*所、监狱、敬老院、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防控。加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铁站、飞机场”卫生检疫,对外来人员进行“两查一测”。加强大型商场、超市、招待所、宾馆酒店防控,进入人员需体温检测及佩戴口罩。企业和建筑工地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类学校要做好开学前防疫准备工作。

六、加强发热门诊、发热病人管理。各地要更加严格管理好本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接诊发热病人,继续要求药店禁售退热药物。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3月7日

来源: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钟雅欢

编审:周鑫标黄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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