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和使用有效,近日,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对辖区内经营使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的单位、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其经营使用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识要求,冷藏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温度监测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温度监测系统是否具备不间断监测、连续记录、数据储存及失温报警功能等。
此次共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经营使用单位8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在途温度和到货温度数据不够完整等。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强化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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