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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提醒罚钱扣分6月1日起,赣州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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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第一件事是什么?

当然是系安全带

如果您坐在后排

也会自觉系上安全带吗

为了让更多的人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守法习惯

从而更好地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年6月1日起

在赣州市全市范围内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前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后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元罚款:(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三)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第八十八条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处罚标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元,记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20元;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元。

提醒

从现在起,驾乘车辆出门,可千万不要忘了上车第一件事:系好安全带,无论您坐前排还是后排!(儿童请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

网友:让“骑车戴好头盔、驾车系好安全带”成为文明新风尚.....

来源:赣州交警

本栏目编辑:徐芳芳

责任编辑:邓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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