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家里有电动自行车
如果您准备购买电动自行车
那么
一定要给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哦
这是电动自行车的车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八条下列非机动车经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p>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非机动车。
本省对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非机动车不实行登记制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等。
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上红牌
那么
什么样的电动车可以上红牌呢
您需要看车辆合格证
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哪些资料呢?
电动自行车申请非机动车登记,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车主为公司/单位的,需提供该公司/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该代理人的委托证明(需加盖公章)、该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电动自行车上红牌是免费的。
电动自行车上路一定要上牌
如果无牌上路
公安交管部门将会予以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30元罚款,并告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
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驾驶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十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那么
我们要到哪里去上牌呢?
外地身份证可以上牌吗?
答案是
电动车登记上牌实行“同城通办”
和身份证明“一证通办”
大家可以凭身份证、相关资料并带上车辆
到全市任一交管大队的车辆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即使是外地人员也可凭身份证办理业务
特别方便
↓↓↓
即: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五区同城通办服务,免提交居住证明,经车主自行申告住址后直接就近登记。
还要提醒您的是
已经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一定要按规定悬挂号牌
并随车携带登记证
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驾驶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登记证,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禁止伪造、变造、转借、涂改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登记证;禁止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
虽然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
但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同样要遵守各类交通规则
不闯红灯、不逆行、
不超员载人、不占道行驶等
以下几点大家容易忽视
千万要注意
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p>
……
(四)遇前方行人横过道路或者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或者停车让行。
(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
(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第十八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没有规定停放地点的,应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哦
大家都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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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公安
编辑:张火金校对:刘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谢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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