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专业要求:法律类、会计与审计类、中文类、建筑类、规划类、测绘类、地质矿产类、交通运输类、林业类、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详见《江西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务必能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一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在本单位工作,但已辞职、辞退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三)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若报考人数超出50人,则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11月15日-11月19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5楼办公室,-。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需插入照片,电子稿发邮箱gzjkqzrzyj
.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或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文秘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有笔试环节,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进行折算,出现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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