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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4人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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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发改工作力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4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p>


  一、考选职位及计划数


  公开考选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1)。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聘用后为九级职员;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聘用后,在有职数、工作表现优秀的情况下,可聘用至原岗位。


  二、考选对象


  全市*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含)以下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生编制人员)。


  三、考选资格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相应专业基础,政策研究、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2年(年、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学历、专业和年龄、工作年限。具体见职位表。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考选资格/p>


  1.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年7月9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


  7.调出地*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政策规定限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考选职位。


  四、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16日17:30止(以正式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以pdf方式将以下扫描件发至邮箱(gzsfgwbgs

.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


  (3)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需加盖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


  (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6)填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贴好1寸彩照;


  (7)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渐变彩照(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8)非建筑类、非金融学类专业报考对象须所在单位出具实际从事金融、建筑满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需明确注明有相关工作经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后,若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数未达1:3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考选计划,并予以公告(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因考虑疫情原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分,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得分。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选计划数时,考生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和体检对象名单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进行公告。


  (四)考察


  按1:1的比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


  按1∶1比例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发改委具体实施,医院(须为公医院)另行确定。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选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等媒体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考选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如出现异议查实并取消考选资格,产生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考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考选资格,产生的缺额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七)审批、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考选的,由委*组会研究决定具体聘用岗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5周年。


  在考选过程中,凡在其他单位招录(聘)程序中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五、公开考选工作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执纪。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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