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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一男子因施家暴被行拘7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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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赣州蓉江新区一男子

因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

被行政拘留

事件回放


  在5月22日,当地警方接到辖区居民陈女士报警称其丈夫多次实施家暴,导致她右脸和鼻部受伤,儿子也在冲突中受伤。


  此前,陈女士也因被家暴多次报警,当地警方积极调解后,陈女士都选择了原谅。此次,黄某再次对妻子实施家暴,陈女士选择不调解。

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

5月29日

当地警方对黄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并处罚款元

小编提醒

遇到家庭暴力

一定要及时报警

保护自身安全

当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日常时

就必须要果断向法院申请离婚

同时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

有利于在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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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2

家庭暴力要负哪些责任?


  (一)民事责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二)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您正遭受家暴

记得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

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

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

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远离家暴

从你我做起!

来源:客家新闻网

编辑:谢东宸

编审:郭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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