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超亩!赣州这些地方要拆迁!
赣州又有地方要拆迁了
涉及潭东镇桥兰村、筱坝村、芦箕村、
解胜村、博罗村、宋塘村等地
征地总面积约亩
快来看看
有没有你家附近?
近日
赣州市年度
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
根据公告
本次征收土地面积约亩
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等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
拟征收土地位于潭东镇桥兰村、筱坝村、芦箕村、解胜村、博罗村、宋塘村,具体征收范围见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赣州市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根据赣州蓉江新区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蓉江新区城市规划,经研究决定,拟征收潭东镇桥兰村、筱坝村、芦箕村、解胜村、博罗村、宋塘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等用地。
二、征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潭东镇桥兰村、筱坝村、芦箕村、解胜村、博罗村、宋塘村,具体征收范围见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潭东镇桥兰村坳下组、大茔组、东坑孜组、禾场组、黄金组、江背组、库下何组、上寨组、下寨组、桐古组、杨梅组、排上组、竹山下组、总陂组,筱坝村三组、五组、六组、七组、十组,芦箕村柒山排一组、柒山排二组、柒山排三组,解胜村崇山五组、崇山六组、罗坑组、七山排组、窑下组,博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宋塘村朱屋组等村民小组的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主要地类:耕地、林地、坑塘水面、集体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等(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府发〔〕1号)和《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府发〔〕1号)等文件标准执行。
七、实施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为集体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具体事务委托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为项目范围内的征地部门,具体事务委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负责;潭东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年3月16日至年3月30日。
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十、本公告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赣州市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登记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东坑村桐子塘
联系人员:傅声华
联系-
快转发这个消息
告诉身边朋友!
来源:章贡区人民政府
编辑:宋亚丽实习生江薇校对:赖咏娟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李忠生
lh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