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4月30日,赣州市南康区DBE、DBE两宗地块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正式开拍,面积总计约.04亩。
最终,格力电器(赣州)有限公司以6.76亿元底价竞得这两宗地,最高楼面价约元/㎡。
随后,格力再次出手拿下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二、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D01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F02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G02地块,今日已累积斩获6宗地。
4宗地以联合挂牌出让的方式,出让起始总价约.46万元。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正式开拍,面积总计约.21亩
最终由格力电器(赣州)有限公司公司竞买成交,成交总价.46万元。
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二、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D01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F02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G02地块,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
称不做地产的格力电器却10亿元成立新房地产公司?
援引环球老虎财经,4月29日,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格力电器于4月25日注册格力(珠海横琴)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格力电器%控股,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是李刚飞。
而在公司经营范围中,许可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包括: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等。
对此,格力电器回应称,新注册的子公司主要服务于格力电器横琴总部大厦项目,项目建成后,一部分用于格力电器的办公场所,一部分用于对外承租酒店等商业用途。
而格力集团也并不是完全未涉足地产领域,早在年格力集团就已成立格力地产,但其业绩表现不及预期,据choice数据显示,-年,格力地产的净利润分别为2.5亿元、3.2亿元、3.5亿元以及3.1亿元,相较于格力电器,年以来,净利已突破百亿元。
在此背景下,格力地产正式脱离格力集团。年1月,格力集团与珠海国资委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海投公司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格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格力地产3亿股无限售流通A股,无偿划转至海投公司,占格力地产总股本的51.94%。
以下是土拍详情:
DBE
位于东山-南水组团DS1-04-B03地块(南康区赣南大道南侧、东山北路西侧),地块面积.97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含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FAR≤2.5,建筑密D≤35%,绿地率GAR≥30%。
土地出让要求:
1.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本次一同公告的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E02地块、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一(工业用地),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未一起竞得该三宗地的,宗地成交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2.临新赣南大道须规划建设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其中包含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酒店主体建筑高度大于米且小于米,且酒店需竞得人自持。商业、酒店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3.宗地须集中配建不少于住宅对应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所列的中级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
4.住宅项目在搭配供应的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产业项目开工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30%;在产业项目一期建设并试生产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80%;在产业项目全部建设并竣工投产后,方可全部销售住宅用地的商品房。由南康区政府负责监管。
DBE
位于东山-南水组团DS1-04-E02地块(南康区东山北路南侧、东北榆路西侧),地块面积70.07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含商业、幼儿园用地),容积率FAR≤2.5,建筑密D≤25%,绿地率GAR≥30%。
土地出让要求:
1.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本次一同公告的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B03地块、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一(工业用地),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未一起竞得该三宗地的,宗地成交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2.宗地须集中配建不少于住宅对应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所列的中级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
3.住宅项目在搭配供应的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产业项目开工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30%;在产业项目一期建设并试生产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80%;在产业项目全部建设并竣工投产后,方可全部销售住宅用地的商品房。由南康区政府负责监管。
4.宗地必须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5.宗地配建户数以中心型为主,其中80-㎡-㎡(含本数)户型占比40%,㎡(不含本数)-㎡(含本数)户型占比60%。
DBE2026
位于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二地块,地块面积.31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5≤FAR≤2.0,建筑密40.0%≤D≤55.0%,绿地率10.0%≤GAR≤20.0%,出让年限50年
土地出让要求:
1.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本次一同公告的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D01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F02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G02地块,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未一起竞得该四宗地的,宗地成交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2.该宗地采取“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供应,准入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0.吨标煤/万元,单位水耗工业增加值立方米/万元,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3%;
3.宗地必须自交地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并试生产,36个月项目全部建设并竣工投产。
DBE2027
位于东山-南水组团DS1-04-D01地块(芙蓉北大道东侧、红木路南侧),土地面积为.11亩。该地块容积率FAR≤2.0,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5%,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幼儿园、服务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土地出让要求:
1.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本次一同公告的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F02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G02地块、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二(工业用地),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未一起竞得该四宗地的,宗地成交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2.宗地须集中配建不少于住宅对应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所列的中级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
3.住宅项目在搭配供应的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产业项目开工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30%;在产业项目一期建设并试生产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80%;在产业项目全部建设并竣工投产后,方可全部销售住宅用地的商品房。由南康区政府负责监管;
4.宗地必须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DBE2028
位于东山-南水组团DS1-04-F02地块(南康区芙蓉北大道北侧、东北榆路西侧),土地面积为90.18亩。该地块容积率FAR≤1.9,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5%,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土地出让要求:
1.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本次一同公告的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F02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G02地块、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二(工业用地),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未一起竞得该四宗地的,宗地成交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2.宗地须集中配建不少于住宅对应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所列的中级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
3.住宅项目在搭配供应的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产业项目开工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30%;在产业项目一期建设并试生产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80%;在产业项目全部建设并竣工投产后,方可全部销售住宅用地的商品房。由南康区政府负责监管;
4.宗地必须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DBE2029
位于东山-南水组团DS1-04-G02地块(南康区芙蓉北大道北侧、东北榆路东侧)土地面积为11.61亩。该地块容积率FAR≤1.5,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AR≥30%,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土地出让要求:
1.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本次一同公告的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D01地块、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F02地块、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二(工业用地),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未一起竞得该四宗地的,宗地成交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2.宗地须集中配建不少于住宅对应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所列的中级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
3.住宅项目在搭配供应的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产业项目开工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30%;在产业项目一期建设并试生产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80%;在产业项目全部建设并竣工投产后,方可全部销售住宅用地的商品房。由南康区政府负责监管;
4.宗地必须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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