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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于都警方破获一特大系列盗窃案现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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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复工复产关键时期,赣州市于都警方全力维护社会面安定稳定,持续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全力当好复产复工“护航员”。

日前,于都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特大系列盗窃案,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坚强保障。

年2月至3月,工业园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企业报警称其厂区仓库被撬,仓库内的生产原料锡条、锡丝、电线等贵重物品被盗,损失惨重。

接报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通过走访调查等大量工作,一名中年男子进入警方的视线。3月16日,抓捕时机成熟,于都警方果断出击,成功在工业园区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

民警现场缴获作案轿车一部,在作案轿车后备箱底部起获钳子、手套、口罩、鸭舌帽等作案工具。

同一时间,另一组抓捕民警在梓山镇成功抓获销赃嫌疑人肖某,在其废品收购店内缴获大量还未来得及转手的被盗锡条、电线等物品。

经查,自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余某因经济拮据,驾车来到于都县楂林工业园寻找作案目标,先后在工业园区实施盗窃5起,而后将盗窃得来的锡条、锡丝、电线等物品卖给肖某,肖某明知余某的物品系盗窃而来仍进行收购,从中获利。

涉案价值达10万余元。目前,余某因涉嫌盗窃罪、肖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于都警方温馨提醒:警方在加大打击的同时,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疫情期间,各位群众要提高防盗意识,要及时关好门窗和防盗门,店内切勿存放大量现金、金银首饰、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有条件的可以安装监控、报警器等防盗器材。一旦发现被盗,要及时报警。

也奉劝那些不法分子,不要以为还在疫情防控期间,警方就会有所放松,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于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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