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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发布重要通告事关清明祭扫疫情防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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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都市现场综合赣州发布、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如删除来源必究

关于做好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第2号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清明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不确定性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族、团体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大规模群体性祭扫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各地要积极引导省外人员暂缓返乡祭扫和跨区域祭扫。大力提倡市民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对不能实地祭扫的群众,各殡葬服务单位主动开展免费代祭活动,组织人员对每座墓穴进行一次环境清理、擦拭一次墓碑、敬献一支鲜花。

三、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殡葬场所、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历史埋葬点、纪念堂等)根据服务承载能力和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预约、限流、错峰、分时”祭扫,采取疏堵结合方式限定人数,要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避免人员过度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四、市民到公墓区内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配合扫码、测温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

五、做好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市春季森林防火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祭扫,不论室内室外,严禁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封建迷信活动。

六、属地公安、交通、城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研判、制定预案,加强大型公墓区周边道路疏导,确保人员车辆管理有序;适当增加前往墓区的公交车班次,减少私家车的拥堵,有效防范人员聚集风险。

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措施将作出及时相应调整。

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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